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了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以来,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务服务等工作均顺利开展,通过向全社会发布我市及园区一年来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965条。园区网站1055条,包括概况类信息158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4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5条;微信公众号910条,主要涉及重要会议、人事任免、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事关企业项目切身利益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按照《平凉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编制印发了《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及时分解公开任务,层层把关审核,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信息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等,要求公开信息必须经过撰写人、校对人、审核人的信息报送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巡网自查,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制定印发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指定专人对园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的“三校三审”制度,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查找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程度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公开属性、公开范围等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公开的渠道相对局限,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二是积极借助在线访谈、征集调查、政策宣讲、报刊报道、微信视频号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多元的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