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工业园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平凉工业园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平凉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1月28日,2006年8月被省政府批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2年2月,园区上划市委、市政府管理,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整体托管崆峒区四十里铺镇。2017年8月8日,对园区进行了全面深化改革,将四十里铺镇人员、资产等整体移交崆峒区,实现了“瘦身”提质,享受市级部门经济管理权限,2018年12月被“甘肃省平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核定内设机构7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派驻机构4个。截止2019年底,编制人数93人,其中,行政人员77人,事业人员8人;年未实有人数88人,其中行政人员80人,事业人员8人。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政府对园区实施行政、经济领导;
2、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园区的管理规定;
3、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园区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等专项计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依据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副中心(四十里铺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园区建设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负责实施;
5、负责园区投融资平台建设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6、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审批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和项目;
7、负责园区经济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8、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派驻园区机构的工作;
9、负责园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10、管理平凉泓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甘肃平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2家,包含:
1.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本级(参公单位);
2.综合办公室(行政单位);
3.党群工作部(行政单位);
4.纪检监察室(监察审计局)(行政单位);
5.经济贸易发展局(行政单位);
6.招商和融资促进局(行政单位);
7.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单位);
8.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行政单位);
9.财政局(国资办)(行政单位);
10.平凉市国土资源局工业园区国土分局(行政单位);
11.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12.平凉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事业单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468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1091万元。
2.支出总计246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5.8万元;教育支出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75.2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0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3916.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9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万元;项目支出11496.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5.8万元;教育支出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2.5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0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16.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7.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88.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10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园区继续实行过紧日子思想,压缩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较上年继续下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3万元,较年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82万元减少9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6.68万元减少3.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4.9万元,较上年度35.74万元减了0.8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招商引资和工作调研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1万元,较上年度40.95万元减少2.8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执法检查、开展调研、业务培训、设施建设督查、项目绩效评估、政策调研等用车支出,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09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342.7万元,其他支出390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848.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廉租住房建设等。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和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类):1.文化指用于本部门及所属文化等单位的支出。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本部门及所属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惠民等方面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指政府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3.抚恤:指用于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以及伤残方面的抚恤金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一)其他支出: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二)债务付息支出: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