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工业园区吴老沟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34.07公顷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
责任编辑:平凉工业园区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 时间:2024-02-07 10:30 |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组织编制了《平凉工业园区吴老沟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34.07公顷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按照《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法定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反馈(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2月07日至3月07日
公示网站:平凉市自然资源局http://zrzy.pingliang.gov.cn/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http://gyyq.pingliang.gov.cn/
联系地址:平凉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6楼615办公室
电 话:15593311008
传 真:0933—8440563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分局
2024年2月7日
平凉工业园区吴老沟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34.07公顷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用地处于平凉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区,吴老沟路以西,崆峒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约34.07公顷。
《平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中确定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暂无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用地情况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100102)31.6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1.50公顷,公园绿地(1401)0.88公顷。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m(自室外地平算起,不含附属生产工艺的构筑物)。
公用设施用地(13)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建筑高度≤18m。
公园绿地(1401)绿地率≥65%。
四、其他要求
东西大道预留15米绿地,规划多层建筑后退绿线距离不小于5米,后退吴老沟路、站前路、和顺路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6米;规划建筑退让主要朝向建设用地边界线不小于6米,退让次要朝向建设用地边界线不小于4.5米。同时,应满足环保、消防、人防、文保、防灾、交通、通讯等各项法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