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的公告
责任编辑:平凉工业园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 时间:2023-03-10 02:5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33-821588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
通讯地址:甘肃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411办公室
邮编:74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审批类别 | 批复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中药饮片生产基地及药品配送中心项目变更 | 平凉市永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平工环发〔2023〕13号 | 2023.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