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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文化旅游网络宣传奖励办法出台

责任编辑:工业园区             来源:平凉日报   时间:2022-05-31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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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为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自媒体网络平台,形成全民宣传平凉文旅的浓厚氛围,中国旅游日期间,我市出台《平凉市文化旅游网络宣传奖励办法(试行)》,并将成立平凉文旅融媒体宣传联盟。

根据《办法》,宣传作品须为原创,宣传内容为平凉历史文化、自然风光、旅游景区、文旅活动、旅游线路、民俗风情、风味美食、文创产品和市井生活等相关内容,纪实、剧情、旅行、动漫类等题材皆可。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艺术性、观赏性和传播性。申报作品版权属于作者本人,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应保证相关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

奖励标准依据的是申报作品在发布平台上的阅读、播放量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作品发布之时起120小时(5日)内。对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马蜂窝等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文章、图集、H5等原创作品,阅读量5000至1万次(含1万)单篇(集)奖励300元,阅读量1万至3万次(含3万)单篇(集)奖励500元,阅读量3万次以上单篇(集)奖励800元。对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等视频类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短视频,播放量2万至5万次(含5万)单条奖励500元,播放量5万至10万次(含10万)单条奖励1000元,播放量10万次以上单条奖励1500元。对当年开设平凉文化旅游宣传专栏,且推送平凉文旅原创宣传图文、视频200篇/条(含200篇/条)以上的综合性网络媒体平台,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可在市文旅局信息统计科经统计核实后领取。市文旅局将选择作品质量优秀、受欢迎程度高的作者,授予“平凉文旅官方宣传达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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