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就业人才服务

月人均增加180元!甘肃省再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责任编辑:工业园区             来源:兰州日报   时间:2022-07-21 10:34
0

7月19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再次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悉,甘肃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此次调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即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月人均增加180元,平均增幅13%。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 1638元/月、二类区1593 元/月、三类区1548 元/月、四类区1503元/月。全省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同步提高。

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实行,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积极作用。

上一篇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丨近三年平凉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下一篇 王旭在市委组织部机关调研时强调 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勇于担当时代使命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